教学工作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· 教学科研 · 教学工作 · 正文
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
日期:2020-11-24 14:07   发布:思政教学部   点击数:

教务管理人员必须在学校统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处理好教务处的日常事务,严格执行教学常规,热心为教学服务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
1、协助部主任制定和修订本部门教学计划,并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
2、协助部主任制定好每学期社科部开课计划,并根据计划对各位教师教学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
3、协助部主任完成学校教务处下达的各种教学、教务管理事宜。

4、协助部主任根据部门的教学计划,于每学期期末安排好下学期教学计划。

5、负责部一级教学档案的收集、管理工作。

6、负责每学期期末考试、开学补考安排。

7、做好课程调整、变动后的记载工作。根据教务处的调课、停课通知,及时通知有关教师。

8、完成教务处及本部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部

2019年9月10日
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安路39号   邮编:050091

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 冀ICP备14011511号

技术支持: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心  管理员邮箱:webmaster@hebuet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