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海南省文昌市宝芳乡槐山村,每年清明,附近村民都会帮忙将一处普通墓地进行修整,以缅怀墓主人王志明烈士。烈士王志明,生前是一名警察,因在与歹徒的殊死搏斗中身中七枪,壮烈牺牲。
王志明,生于1962年,海南文昌人。1984年7月参加工作,1988年11月调入海南省海口市国家安全局工作,1994年调入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(现为美兰分局),历任民警、二级警司。
1994年6月,从海口市国家安全局调到派出所后,王志明积极投入到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,多次参与破获重大刑事案件,曾在10天时间内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1名。
1996年1月9日凌晨,在一娱乐场所门口,王志明发现一名歹徒持枪胁迫保安人员,立即意识到有人在抢劫。他悄悄靠近歹徒并猛扑上去,用手卡住歹徒的脖子,表明身份后掏枪命令歹徒放下武器。歹徒拼命挣扎,扭转枪口准备向背后的王志明开枪,王志明迅速果断开枪,将这名歹徒击伤。而此时,正在室内收银台实施抢劫的另一名歹徒,听到枪声后仓皇向外逃窜,并疯狂向王志明连开数枪。王志明身中七弹,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,仍以顽强的毅力一边将被击伤的歹徒死死压在身下,一边向另一名歹徒开枪还击,直到其他民警赶来将歹徒制服。因伤势过重,经抢救无效,王志明壮烈牺牲。
1996年6月14日,公安部追授王志明一级英雄模范称号。
牺牲的当天,王志明的女儿刚好满月,教了一辈子书的父亲一夜白头。因为父亲的牺牲,王咸媛小时候很排斥警察这个职业。年龄长了,思想也变了,不觉中就考入警校。如今,23岁的王咸媛也是一名警察,女承父业。“我就是想帮父亲完成一个心愿,为人民服务,走他走过的路。”她说。
多年过去,王志明的遗物只剩下一些大大小小的勋章,整齐地存放在“百宝箱”里,成为家人唯一的寄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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