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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阅卷、成绩登统、试卷分析等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1-06-14 22:14   发布:思政教学部   点击数:

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

期末考试阅卷、成绩登统、试卷分析等工作的通知

为规范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质量,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现将考试结束后,阅卷、成绩登统等工作,要求如下:

一、阅卷与成绩评定

1.评分

各二级学院(部)要组织相关教师根据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公正、科学地评阅试卷。对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的课程,建议按照教研室或课程组,采用集体阅卷、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。

2.计分

填空题,判断题,选择题等客观题,如答题正确直接在题首给小分,不再做任何标记;如答题错误,须在每小题题上做 “0”分标记;最终于各大题题首得分处填写总得分;

计算题每步须给小分,题首处给总得分;简答题、论述题,案例分析题,须给知识点分,题首处给总得分;

每大题得分记在题首右上角,同时也要记在卷首分题成绩栏内。大题中的小题得分,记在试题的番号上,统一按加分(+)计分。评卷教师应在自己所评的题卷首分题签名栏签上自己的姓名,必须用姓名全称填写清楚。

小题的得分不作四舍五入处理,待合计总分时进行四舍五入。

3.订正

卷面上记载的成绩一律不得涂改,如确需订正,应由原评阅教师在原来成绩上划一横,做到试卷卷面整洁,另写正确的成绩,订正后由订正人在更正处签字。

4.核查

试卷批阅完成后,应由所属二级学院(部)组织核查,如发现批阅或分数有误,应及时更正成绩,有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应同时在更正处签字。

二、成绩上传

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完成阅卷、成绩评定、试卷分析、总结等相关工作,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,要求准确无误。

确系教师录入错误需更正成绩时,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,经二级学院(部)负责人签字,报教务处批准后,予以更正。成绩的错误率作为教师日常教学评价的依据之一。

三、课程考核分析

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课程考试跟踪记录单(包头纸)封面的试卷分析报告,其中,“题型分析”、“答题分析”、“分析结论”、“教改建议”等内容另附统一制式的《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分析报告》(附件1)。

四、装订

1.笔试科目

教师阅卷结束后,应逐一按顺序将①课程考试跟踪记录单(包头纸)、②课程考核分析报告(附件1)、③试卷封面(B5)(纵向装订)、④考场报告单(B5)(纵向装订)、⑤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(B5)(纵向装订)、⑥过程性考核记分册(A4)(横向装订)、⑦学生成绩单(原始)(A4)(横向装订)、⑧试卷样卷、⑨学生试卷装订。

2.非笔试科目(论文、策划、设计等)

课程考核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,档案袋外贴非笔试用科目封面。档案袋里材料需包括:①课程考核分析报告(附件1)、②课程考核说明、③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、④学生成绩单(原始)、⑤过程性考核记分册、⑥学生作品(论文、策划、设计等)(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)、⑦其他。

3.平时作业

每次作业装订一本,每本首页为平时作业装订封皮(A4),末页为空白纸。每本均注明共*本,第*本。将每教学班三本作业装入一个档案袋,档案袋外贴填写好的封面(B5)。档案袋中应包括:①平时成绩记分册、②考勤表、③3次平时作业、④平时作业要求及评分标准。

五、检查与存档

各二级学院(部)在本学期放假前要对完成批阅的试卷进行自查;教务处对自查过的试卷将进行再次抽查,对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进行通报,并责令限时整改。

检查合格的试卷及时入库存档。

教务处

2020年12月17日

附件1:《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分析报告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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